各系(部)、部门:
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工作安排,决定于11月开展省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 检查范围
2015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,名单详见附件1。
二、 检查材料
各教改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梳理项目实施情况,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。
1.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报告(附件2);
2.项目研究及实践成果佐证材料:根据项目申报的预期成果和成效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,如教改研究论文(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复印件)、出版的教材、开发的软件或程序等;
3.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PPT。
三、 检查程序及要求
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时的研究方案,填写相关材料,并于2016年11月7日下午5点前将中期检查材料纸质稿一式3份交到科研处28-219,电子稿发送到邮箱sczyjkyc@163.com。
附件:
附件1:2016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名单
附件2: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表
教务处
2016年10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