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验室借用申请流程
登陆综合教学管理信息系统-教学活动-教室申请
借用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归口审核
实践教学中心审核
借用人打印《教室借用申请审批表》,送至6幢或8幢教室管理员处。
注意事项:
一、如需要安装软件,请在“其他要求”中注明。(请提前两周进行申请,并将软件安装包提供给实践教学中心技术部7-409。)
二、填写“归口审核部门”时请选择借用人所在部门,并及时联系部门审核人。
纪检监督:29-222 电话:82166072(系总支纪检委员) 82166995(校纪委办)
版权所有:09818开元 地址: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 邮编:321013
备案号:浙ICP备12031395号-1 浙公网安备 33070302100009号